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以现场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8.22元/股向下修正为11.6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3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董事会同意新开立或利用现有闲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