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002454)_公司公告_松芝股份: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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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芝股份: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25-008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类别2025年预计2024金额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货物及采购80,000.0042,417.94
香港大洋制造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货物、采购商品、仓储服务费及人员派遣费1,500.00583.17
柳州广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及采购12,000.0010,412.39
天津亚星世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提供劳务500.0018.23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20.000.00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商品及采购市场定价80,000.0042,417.94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以及劳务费香港大洋制造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采购产品、商品以及劳务费市场定价1,500.00583.1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柳州广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市场定价10,000.0010,412.39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天津亚星世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市场定价1,000.0018.2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市场定价12.00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商品42,417.9480,000.0053.0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武汉爱普车用空调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82.692,000.0014.13%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香港大洋制造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583.171,500.0038.88%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柳州广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采购商品10,412.3910,000.00104.12%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天津亚星世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8.231,000.001.8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子公司少数股东

序号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少数股东性质少数股东主营业务
1安徽江淮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35.00%法人汽车制造
2松芝大洋冷热技术(大连)有限公司香港大洋制造公司25.00%境外法人汽车零部件制造
3松芝大洋冷热技术(大连)有限公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20.00%国有法人制造及投资

其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2)参股公司

序号参股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1柳州广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35.00%
2天津亚星世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00%

上述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或在公司有质保金,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前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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