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批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9日、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
2023年8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363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日2023年8月23日起2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2-045)、《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2023-039)。
近年来,公司持续优化融资结构,积极拓展并储备多元融资手段,经综合评估发行时机、实际资金需求及其他融资渠道的适配性等多方面因素,公司未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发行事宜,该注册额度已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经营发展需求,合理规划融资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