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经统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2年离职人员名单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后,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050股,回购价格为4.0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98,05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398,050元。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蔡惠琴
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邮箱地址:stock@shenglu.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3)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