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8日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 - 9:25,9:30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435,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3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72,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0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63,3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36%。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435,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3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同意12,41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1%;反对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414,01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1%;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洁、余啟兵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