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4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于2023年04月20日下午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必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摘要: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903.45万元,比上年同期
704,348.70万元下降13.55%;实现利润总额29,527.56万元,比上年同期46,922.81万元下降37.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40.23万元,比上年同期38,555.20万元下降38.94%;基本每股收益0.45元。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83,112,641.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8,249,487.83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8,311,264.10元,减去本期分配2021年度股利208,214,208.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836,656.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772,750,112.35元。
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0,535,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026,776.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