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002441)_公司公告_众业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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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3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定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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