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康(002435)_公司公告_R长康1: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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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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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240 证券简称:R长康1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2024年12月20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根据张家港市张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作出(2024)苏0582破申1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家港市张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发机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1月9日作出(2024)苏0582破15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持润发机械公司稳定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各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尽快推进重整工作,引入重整资金,实现重整成功目的,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发布招募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NANY62P
法定代表人邱其琴
住所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村村民委员会
注册资本19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升降移动机械、港口门座起重机、电梯配件、汽车型材及配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制造、加工、安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3日
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备注:涉及润发机械公司的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投资人可自行到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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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调查。

(二)设立情况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电梯导轨产业生产经营平稳运行,设立了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以承接原电梯导轨产业的相关管理职能,其将除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性资产注入到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1月13日,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资本19800万元。2017年2月28日,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已将除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性资产注入到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

(三)润发机械公司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情况

根据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初步整理的润发机械公司的资产情况如下(最终以评估报告金额为准):

1.房屋建筑物及附着物类:33,328.08万元;

2.土地使用权:16,064.80万元;

3.设备类合计:6,331.24万元;

以上资产总计:55,724.12万元。

特别说明:

管理人在核查润发机械公司的资产过程中,另核实到原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入到润发机械公司的资产中,仍有部分资产尚未完成变更登记至润发机械公司名下,但一直由润发机械公司使用至今,所涉资产如下:

1.房屋建筑物及附着物类:10,710.40万元(仍登记在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及位于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上的无证房产);

2.土地使用权:6,147.73万元,仍登记在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名下)。以上资产总计:16,858.13万元,该部分资产待后续最终权属确定后,再予以处置。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引入产业协同、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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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供产业和资金等方面支持:

1.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尽快恢复润发机械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

2.全面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

3.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三、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意向投资人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日前缴纳意向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管理人账户具体信息,账户名称: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张家港支行;账号:37130188000232517。

(四)意向投资人(含其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主要经营的产业或从业经验如能与公司的业务形成上下游的产业协同效应,能够持续产生正向收益,能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前述关于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描述,仅为本重整案意向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案件的承诺。

四、参与重整投资流程

(一)报名阶段

有意向参与润发机械公司重整的投资人请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6月18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以下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邮箱li.yuan@yiyou.com.cn;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晨丰公路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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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行政楼5楼

(2)联系方式:袁律师/18962272971 冯会计/13901564728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重整投资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及资金来源的计划等;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同时明确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联合体主要负责人及授权签署本次招募相关文件的人员;

(2)报名承诺函(见附件1);

(3)保密承诺函(见附件2);

(4)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有相关电梯导轨行业经验也可以进行说明);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6)意向投资人意向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意向金”。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每份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捺手印;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每一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手印,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捺手印,并由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附件1和附件2的承诺函模板不接受实质性内容修改。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如报名材料需补正,管理人将及时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6月18日17:00前完成补正。

(三)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润发机械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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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资质、财务状况、团队情况及其他证明资金实力的材料;3.重整投资方案,包括重整资金来源、付款方式、履约保证、经营方案等;4.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安排材料。

(五)遴选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及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的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资金实力、业绩规模、产业协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审查、评审。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管理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要求和规则在管理人报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管理人将按要求和规则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六)签署协议

经评选确定投资人后,应在收到确认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明确重整投资主要条款及违约责任等。经最终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意向金将作为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或签署后未能及时足额履行的,缴纳的意向金将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更换意向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五、保密义务

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权人、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金/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招募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投资人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将在张家港市人

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投资人遴选工作,届时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择优确定投资人。如果只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且投资方案满足招募条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为当选的投资人。

(二)经过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相关程序风险及投资风险由意向

投资人自行了解、判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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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告所述之润发机械公司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

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

如润发机械公司重整案发生重大事项或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五)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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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致: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润发机械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我方已仔细阅读《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方承诺:

一、我方符合贵方发布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下属各项招募条件:

(1)我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我方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3)我方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保证金、投资款,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我方自愿参与润发机械公司重整案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和遴选,已经通过内部决策机制的授权或批准。

三、若我方最终被确定为润发机械公司重整案的投资人,我方将全面充分依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承诺人(盖章/签字、指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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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保密承诺函致: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润发机械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项目(下称“本项目”)。鉴于我方有可能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接触或使用润发机械公司的保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就保密义务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承诺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取得(接触、获取或知悉)的润发机械公司任何未公开的资料、信息、记录、文件,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报告,以及围绕本项目进行的谈判磋商、文件签署等任何项目进展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贵方及润发机械公司事先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及任何媒体透露,并保证该等保密信息仅用于本项目之有关工作。

二、我方应当告知参与人员和我方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承诺函的承诺,并应采取

必要措施,确保参与人员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人员或外聘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函的承诺,泄露了管理人及润发机械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造成损失的,依据本承诺函约定,我方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赔偿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保密承诺函自我方盖章签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盖章/签字、指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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