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参与董事9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由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收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2023-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3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