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
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2、3、4均为等额选举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2.01 | 选举黄河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吴月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戚士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4 | 选举顾勇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5 | 选举胡春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6 | 选举张雷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黄列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2 | 选举徐萍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3 | 选举吕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4.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4.01 | 选举钱寿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4.02 | 选举古春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议案3、议案4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2、议案3、议案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024年7月25日下午16:30前),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7、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典联系电话:0579-82216776指定传真:0579-82212758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邮政编码:321025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肖典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7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4。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2.01 | 选举黄河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吴月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戚士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顾勇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5 | 选举胡春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6 | 选举张雷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黄列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投票说明:
1、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议案2、议案3、议案4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在选举非独立董事
3.02 | 选举徐萍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3 | 选举吕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4.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4.01 | 选举钱寿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4.02 | 选举古春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6的乘积数。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则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