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退(002433)_公司公告_太安堂3: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偿还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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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偿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8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及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暨代偿资金占用款协议》,由太安堂集团将其持有的控股孙公司广东东山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湖温泉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太安文化养生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旅游公司”),以抵偿太安堂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本息。本次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占用资金偿还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12月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2018年至2022上半年,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设备采购款、预付药品采购款、支付林下参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6,484.64万元、20,526.57万元、27,655.47万元、26,926.94万元和16,112.99万元。2018年至2022上半年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97,706.61万元。

截止2025年4月2日(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尚未偿还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本息合计57,159.96万元,其中占用的尚未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本金为45,956.13万元,资金占用利息11,203.83万元。

二、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完毕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概述

为确保公司股东利益,解决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3月18日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潮州市太安堂小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小镇”)、太安旅游公司及东山湖温泉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暨代偿资金占用款协议》。太安堂集团拟将控股孙公司东山湖温泉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安旅游公司,以抵偿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本金及利息。

东山湖温泉公司202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已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2 月28日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5)第17006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代偿资金占用款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结论

2025年4月2日,经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登记通知书》((粤潮)登字〔2025)第44510012500013040号),东山湖温泉公司100%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安旅游公司名下,东山湖温泉公司相关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他经营资质文件、印章等已完成移交,本次交易已完成《股权转让暨代偿资金占用款协议》约定的股权交割,太安堂集团公司已将其间接持有的东山湖温泉公司8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对应抵偿截止2025年4月2日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本息合计571,599,623.53元(其中资金占用本金459,561,332.67元,利息112,038,290.86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公司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偿还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25)第0204号),审核意见为公司编制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偿还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偿还情况。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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