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_公司公告_九安医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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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曙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展开各项工作,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曙光,男,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兼任乐山电力、天津光电聚能(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董办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99044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4年1月16日,参与召开了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与会人员针对本次投资的合作方基本情况、九安香港财务状况、本次投资目的及金额、投资方向以及协议主要条款等进行讨论,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2024年2月5日,参与召开了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与会人员结合相关规则,认为公司满足回购条件。针对本次回购的目的、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4年4月24日,参与召开了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与会人员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进行讨论,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8月14日,参与召开了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与会人员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认真审查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8月24日,参与召开了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与会人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10月16日,参与召开了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与会人员根据证监会、交易所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

3、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8次。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核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事项,参与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方案决策,对份额持有人的确定、解锁条件及资格进行核查,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检查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和任职资格,确保上述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后,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关注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持续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协助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汇报,包括各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总结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5、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读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文件,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踪企业经营动态,通过列席高管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及决策层会议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运营实况、财

务健康状况及战略规划方向。针对当期经营成果、财务内控体系、风险管控机制等关键议题,本人系统听取专项汇报,并与管理团队就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趋势、未来战略布局及重大投资项目展开深度研讨,确保决策建议的科学性与前瞻性。现场履职环节,本人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履职场景,参与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方案、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及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等重大议案。在决策过程中,特别关注各项目的风险缓释机制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针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投资者权益保障能力、机构独立性及市场声誉等维度,开展了系统性评估与严格审查,确保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在履职支持体系方面,公司始终遵循信息披露规范,于各类决策会议召开前编制完整议案材料并准时送达,通过日常高频沟通机制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的充分实现。时常推送行业动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材料和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保持信息同步。同时配合制定年度调研方案,搭建管理层访谈、生产基地考察等立体化调研场景,确保调研充分深入,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良好支撑。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努力增加现场工作时间,多方位进行实地调研,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曙光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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