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_公司公告_棕榈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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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 0.00 元,对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度(合并)2023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销售费用31,653,783.3813,340,748.7726,793,681.4111,039,974.11
营业成本3,642,825,279.903,661,138,314.513,297,913,001.533,313,666,708.83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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