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002429)_公司公告_兆驰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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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84,382,644.95元(含税),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2,493,353.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6,122,454.3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母公司法定公积金83,612,245.4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036,965,577.05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479,855,698.62元(即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09,620,087.30元。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低原则执行。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盈利状况及未来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馈广大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特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84,382,644.95元(含税),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

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84,382,644.95479,855,698.62344,047,479.9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02,493,353.661,588,424,325.801,145,949,330.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798,397,955.5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309,620,087.30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308,285,823.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445,622,336.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308,285,823.53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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