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内部制度修订的议案,详情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4 | 《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
5 |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6 |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7 | 《关于修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8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
9 |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
1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 《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 | 《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 | 《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
17 |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18 | 《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1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2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3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根据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其中,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修订内容较多,原制度废止,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