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三路7号达实智能大厦。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2人,所持(代理)股份382,774,3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9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70,641,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8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132,6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31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2,179,0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132,6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312%。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9,441,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92%;反对3,29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9,44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95%;反对
3,29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7%;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3.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79,28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83%;反对3,4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8%;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4.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79,28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83%;反对3,4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8%;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5.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同意379,451,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20%;反对3,2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82%;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6.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79,375,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2%;反对3,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780,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964%;反对3,39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79,802,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37%;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5%;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207,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6003%;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905%;弃权37,6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78,557,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4%;反对4,216,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79,635,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0%;反对3,1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040,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288%;反对3,1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79,715,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0%;反对
3,05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79,388,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56%;反对3,38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371,903,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00%;反对10,87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371,903,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00%;反对10,870,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371,879,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37%;反对10,894,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同意371,876,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31%;反对10,897,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64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19%;反对11,13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议案》;
同意371,632,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92%;反对11,141,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64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19%;反对11,13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876,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28%;反对10,89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同意371,64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19%;反对11,13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380,239,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9%;反对
2,5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44,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1905%;反对2,53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黄天朗(出席股数为3,900,000股)回避了表决。
同意375,940,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56%;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245,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095%;反对2,9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关联股东昌都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席股数为208,346,631股)、刘磅(出席股数为134,257,031股)回避了表决。
同意37,874,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841%;反对2,29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1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882,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472%;反对2,29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及韩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