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三路7号达实智能大厦43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5.00 | 《2021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 |
6.00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 √ |
案》 | ||
9.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 |
1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 √ |
16.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 √ |
17.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议案》 | √ |
18.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 √ |
19.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 √ |
20.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 √ |
21.00 |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 √ |
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 上述提案1、提案3-9、提案11-23已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4、提案6-7、提案10-11、21-23已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 提案22、2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12-14、提案2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获通过;提案6-7、提案9、提案21-23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525166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4月1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
5.00 | 《2021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 | |||
6.00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 | |||
1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 √ | |||
16.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 √ | |||
17.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议案》 | √ | |||
18.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 | √ |
案》 | |||||
19.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 √ | |||
20.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 √ | |||
21.00 |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 √ |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