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002421)_公司公告_达实智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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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实智能”)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中金公司系达实智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因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赵婵媛女士,现因赵婵媛女士工作调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胡安举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赵婵媛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胡安举先生。

公司对赵婵媛女士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胡安举先生简历胡安举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2017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配股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保荐代表人,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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