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002421)_公司公告_达实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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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陈以增,自2019年9月起,一直担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秉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展现场工作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以增,男,1971年9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东北大学博士,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长期从事工业工程与金融系统工程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曾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副院长,上海市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质量协会学术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质量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运筹协会理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通讯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
6240022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的提出不存在异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

作计划及总结,对定期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时,在202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能。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审相关事务,审阅公司内审计划,检查审计结果,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审工作,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不定期了解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的时间24天。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年度,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文件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组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利

润分配相关的议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股东的普遍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确保其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三)对外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管理台账清晰,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查,本人充分认为,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审计工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内部控制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公司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流程合规,评价结果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自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在财务和非财务内部控制方面未发现重要及重大缺陷。总体评价和建议本年度,本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2025年度,本人仍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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