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002421)_公司公告_达实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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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为李继朝。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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