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_公司公告_康盛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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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唐兆华先生、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于良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融资总额度在前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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