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_公司公告_康盛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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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盛股份”)于2023年8月2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监事会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融资总额度在前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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