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_公司公告_康盛股份: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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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全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和1,5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新动力”)在2023年度预计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和1,5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和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植新能源、荆州新动力等关联方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中植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 商品市场公允价格1,000.007.1124.51
小计1,000.007.1124.5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荆州新动力销售 商品市场公允价格1,500.00--
小计1,500.00--

注:中植新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 生金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中植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 商品24.51不适用0.01不适用
小计24.510.0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植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 材料2.12不适用0.00不适用
小计2.120.00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中植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 水电27.21不适用0.34不适用
小计27.210.34
向关联人提供中植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维修 服务8.41不适用0.1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 生金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服务中植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保管 服务654.21不适用8.09不适用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9)
小计662.628.1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公司2022年度未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五路137号

(2)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39462427XG

(6)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及销售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中海晟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8)实际控制人:陈汉康

(9)主要财务数据(非合并):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28,137.17万元,净资产-66,604.4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1,056.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植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

(11)经查询,中植新能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鉴于公司有中植新能源的借款尚未偿还,相关借款可作为关联交易的履约保障,因此上述失信情况对关联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中植新能源的失信被执行情况,如对关联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以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形。

2、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98号

(2)法定代表人:方新才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98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5737135423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扁平电机、传统电机、防爆电机、空调压缩机和专用设备。

(7)股权结构: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100%。

(8)实际控制人:陈汉康

(9)主要财务数据(非合并):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298.15万元,净资产7,886.3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1,042.32万元,净利润-955.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

(11)经查询,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12)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以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参考现行市价或由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比率确定,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按照公司一般业务合同条款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 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与陈汉康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3.81万元,无关联方资金拆借。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出于经营管理需要,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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