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监事会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8)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淳安”)和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新能源”)就租赁厂房和保管设备等事宜签订协议,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康盛管业有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合肥康盛管业有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安徽”)就关联租赁调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租赁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及保管费价格由公司结合当地市场平均价格与中植淳安、中植安徽、中植新能源协商确定。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融资总额度在前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