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康盛股份股票代码:0024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汉康住所:浙江省千岛湖镇******通讯地址:浙江省千岛湖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204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204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9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康盛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汉康、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润成 | 指 |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其持有康盛股份股票被司法处置卖出,导致股份减少的权益变动行为 |
国海证券 | 指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 陈汉康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901119****** |
住所 | 浙江省千岛湖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千岛湖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 |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5年12月27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204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汉康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27782376917W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销售:汽车空调、电机、压缩机、汽车配件、控制器、航空设备及配件 |
经营期限 | 2005年12月27日至 2025年12月26日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陈汉康持股70%,周珍持股3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及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任职情况 |
陈汉康 | 男 | 中国 | 否 | 执行董事 |
周 珍 | 女 | 中国 | 否 | 经理 |
邵廷进 | 男 | 中国 | 否 | 监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陈汉康先生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与浙江润成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少持股比例至公司总股本的5%。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因陈汉康先生与国海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国海证券浙江分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陈汉康先生质押给国海证券的股份实施卖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先生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计划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对其质押给国海证券的29,270,998股公司股票实施卖出。上述计划因无法在原定的减持期限内完成,延期至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实施,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先生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计划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对其质押给国海证券的61,029,998股公司股票实施卖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956,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0%。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持有公司股份105,245,956股,占公司总股本9.26%,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润成持有公司股份2,710,283股,占公司总股本0.24%,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6,820,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03%,持股比例降低至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持有公司股份56,819,986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润成持有公司股份53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0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 ||
陈汉康 | 无限售流通股 | 105,245,956 | 9.26 | 56,819,986 | 4.999999 |
浙江润成 | 无限售流通股 | 2,710,283 | 0.24 | 53 | 0.000005 |
合 计 | 107,956,239 | 9.50 | 56,820,039 | 5.00000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因其与国海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9日向国海证券浙江分公司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2021)桂01执恢68号】,要求变现处置陈汉康先生所持公司股票11,364,000股。2021年7月27日,国海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了陈汉康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6,4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708%)。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6日,国海证券进一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了4,8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4292%)。上述股份处置于2021年11月26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光大证券于2021年11月9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2执325号】,要求其协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处置浙江润成持有的公司股份2,71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85%)。上述股份于2021年11月15日处置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因其与国海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国海证券浙江分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桂01执恢68号之三】,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对陈汉康先生质押给国海证券的29,270,998股公司股票实施卖出。上述计划原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6月16日,因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延期至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因其与国海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国海证券浙江分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陈汉康先生质押给国海证券的61,029,998股公司股票实施卖出。减持期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0月1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完成。
2021年7月27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与浙江润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合计51,1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0%。
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主体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主动减持/被动减持 |
陈汉康 | 2021年7月27日至 2022年9月19日 | 48,425,970 | 4.26 | 集中竞价交易 | 被动减持 |
浙江润成 | 2021年11月15日 | 2,710,230 | 0.24 | 集中竞价交易 | 被动减持 |
减持主体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主动减持/被动减持 |
合 计 | 51,136,200 | 4.50 |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累计质押股份(股) | 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陈汉康 | 56,819,986 | 53,239,026 | 93.70 | 4.999999 |
浙江润成 | 53 | 53 | 100.00 | 0.000005 |
合 计 | 56,820,039 | 53,239,079 | 93.70 | 5.000003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累计被冻结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情况 |
陈汉康 | 3,580,860 | 6.30 | 0.32 | 2018年11月9日 | 司法冻结 |
100 | 0.00 | 0.00 | 2019年5月20日 | 司法冻结 | |
53,239,026 | 93.70 | 4.68 | 2018年11月9日 | 司法再冻结 | |
56,819,986 | 100.00 | 5.00 | 2019年5月20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56,819,986 | 100.00 | 5.00 | 2019年5月20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56,819,986 | 100.00 | 5.00 | 2019年6月25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56,819,986 | 100.00 | 5.00 | 2019年7月4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53,239,030 | 97.30 | 4.68 | 2020年1月7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56,819,986 | 100.00 | 5.00 | 2020年1月13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40,634,998 | 71.52 | 3.58 | 2020年4月30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26,858,964 | 42.27 | 2.36 | 2020年6月15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56,819,986 | 100.00 | 5.00 | 2021年12月9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
浙江润成 | 53 | 100.00 | 0.00 | 2019年6月25日 | 司法轮候冻结 |
股东名称 | 累计被冻结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情况 |
53 | 100.00 | 0.00 | 2022年5月19 | 司法冻结 |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减少所持公司股份28,27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49%。
减持主体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方式 |
陈汉康 | 2022年3月21日 | 100,000 | 0.01 | 3.25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3月22日 | 3,241,600 | 0.29 | 3.35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3月23日 | 3,000,000 | 0.26 | 3.44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3月24日 | 3,000,000 | 0.26 | 3.35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3月25日 | 722,400 | 0.06 | 3.29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5月31日 | 100,000 | 0.01 | 3.09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1日 | 191,400 | 0.02 | 3.13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2日 | 8,600 | 0.00 | 3.12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6日 | 177,000 | 0.02 | 3.13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7日 | 103,000 | 0.01 | 3.16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8日 | 105,000 | 0.01 | 3.04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9日 | 105,000 | 0.01 | 3.14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10日 | 5,000 | 0.00 | 3.13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13日 | 199,000 | 0.02 | 3.12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14日 | 101,000 | 0.01 | 3.07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15日 | 100,000 | 0.01 | 3.14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16日 | 100,000 | 0.01 | 3.09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20日 | 3,170,000 | 0.28 | 3.19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21日 | 3,000,000 | 0.26 | 3.14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22日 | 3,000,000 | 0.26 | 3.16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23日 | 799,000 | 0.07 | 3.21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6月24日 | 95,000 | 0.01 | 3.34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8月29日 | 50,000 | 0.00 | 4.03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8月30日 | 180,000 | 0.02 | 4.32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8月31日 | 65,000 | 0.01 | 3.79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9月5日 | 267,000 | 0.02 | 3.67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9月6日 | 105,000 | 0.01 | 3.60 | 集中竞价交易 |
减持主体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方式 |
陈汉康 | 2022年9月7日 | 105,000 | 0.01 | 3.60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9月8日 | 5,000 | 0.00 | 3.58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9月13日 | 390,000 | 0.03 | 3.41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9月14日 | 120,000 | 0.01 | 3.35 | 集中竞价交易 |
陈汉康 | 2022年9月19日 | 5,560,100 | 0.49 | 3.06 | 集中竞价交易 |
合 计 | 28,270,100 | 2.49 | 3.25 | --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润成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润成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康盛股份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
日期:2022年9月 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日期:2022年9月 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淳安县 |
股票简称 | 康盛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陈汉康、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持股数量:107,956,239股 持股比例:9.5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持股数量:56,820,039股 变动数量:51,136,200股 变动比例:4.5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9月19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汉康签署日期:2022年9月 21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签署日期:2022年9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