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索引 | 页码 |
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34,896,919.56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377,062,004.33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元。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1年度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1,150,000,000.00元,已于2021年到期金额1,000,000,000.00元,形成理财投资收益6,983,398.56元。
(3)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金额为500,000,000.00元,已于
2021年收回100,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56,607,278.88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 日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于2022年9月至12月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剩余200,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于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000.00元企业已分别于2022年3月、4月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于2022年5月12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① 2022年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购买单位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期限 | 收益金额 | 是否赎回 |
一、 | 结构性存款: |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
50,000,000.00
2021.12-2022.1
129,166.67
是
二、 | 券商收益凭证: |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660号
50,000,000.00
2021.12-2022.6
1,011,932.00
是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661号
50,000,000.00
2021.12-2022.9
1,590,906.95
是
上述二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均按照2021年度的相关议案且在2021年购买,2022年度持有至到期,产品合计金额为150,000,000.00元,在2022年度形成理财投资收益的金额为2,732,005.62元。
②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序号 | 购买单位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存单金额 | 期限 |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0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40期产品5
200,000,000.00
2021.06-可随时解付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63期产品4
50,000,000.00
2022.09-可随时解付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41期产品5
30,000,000.00 2021.11-2022.05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63期产品4
70,000,000.00 2021.11-2022.05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60期产品6
330,000,000.00 2022.01-2022.05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2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17期产品9
50,000,000.00 2022.02-2022.05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2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17期产品2
40,000,000.00 2022.06-2022.12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487期
30,000,000.00 2021.10-2022.09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127期
70,000,000.00 2022.02-2022.04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630期
20,000,000.00 2022.02-2022.04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0年第700期
10,000,000.00 2022.02-2022.04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708期
100,000,000.00 2022.02-2022.03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782期
100,000,000.00 2022.02-2022.0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序号 | 购买单位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存单金额 | 期限 |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510期
20,000,000.00 2022.03-2022.04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487期
80,000,000.00 2022.03-2022.04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565期
20,000,000.00 2022.05-2022.09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733期
10,000,000.00 2022.05-2022.09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765期
10,000,000.00 2022.05-2022.09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41期产品5
30,000,000.00 2022.05-2022.08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0年第0026期
10,000,000.00 2021.09-2022.04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0.第0743期
10,000,000.00 2021.10-2022.04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9年第855期
10,000,000.00 2021.10-2022.03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第565期
40,000,000.00 2021.11-2022.03公司2022年度前及年度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金额为1,340,000,000.00元,已于2022年收回1,090,000,000.00元,截止2022年末仍持有的大额存单金额为250,000,000.00元。
3、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38,103,493.05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8,388,088.87元,理财投资收益9,715,404.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41,504,198.44元,其中,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723,706,020.59元,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662,541,640.02元,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使用228,194,533.50元,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577,062,004.33元,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73,596,436.78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2,499,999,985.65
减:部分发行费用 22,937,981.32
减: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 723,706,020.59
减: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 662,541,640.02
减: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投入 228,194,533.50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377,062,004.33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200,000,000.00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金额 |
减:购买理财产品
减: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 250,000,000.00
减:手续费 64,862.16
加:收到的银行利息(含理财收益) 38,103,493.05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 73,596,436.7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募集资金项目 |
武汉鲲鹏
微纳光电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38390188000324956
活期
54,235,023.26
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554780021435
活期
19,360,853.70
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127909749410603
活期
559.82
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
合计 | 73,596,436.7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477,062,004.33
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6,607,278.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1,991,504,198.44
累计变更计变更用途募集资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项目
否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633,369,645.63
723,706,020.59
72.37%
2023年4月
--
--
否
产业化项目
否
875,000,000.00
875,000,000.00
447,806,903.50
662,541,640.02
75.72%
2023年4月
--
--
否
3、面向新基建领域
扩产项目
否
225,000,000.00
225,000,000.00
75,430,729.75
228,194,533.50
101.42%
2023年2月
--
--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00.00
377,062,004.33
377,062,004.33
100.0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00,000,000.00 | 2,477,062,004.33 | 1,156,607,278.88 | 1,991,504,198.44 | 80.40% | |||||
合计 | 2,500,000,000.00 | 2,477,062,004.33 | 1,156,607,278.88 | 1,991,504,198.44 | 80.40% |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以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XYZH/2021WHAA20475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4月18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000.00元,且于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累计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剩余200,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于2022年5月12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对于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详见上述第(三)条中第2条的第(2)小条。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用于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持有)250,000,000.00元、补充暂时性流动资金的200,000,000.00元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