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0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23BJAG1B0130),2022年度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达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适应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3BJAG1B0129)。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9,200,922.9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123,206,934.00元,减去2022年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0,920,092.29元,减去2022年分配现金红利821,295,405.70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197,528.4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8,994,830.53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85,181,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7,073,610.86元(含税),占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41.50%;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270,736,108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部分未超过2022年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
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300,942,479.3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28,016,090.20元,占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70.7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考虑了业绩成长及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现金分红,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获得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总股本由3,285,181,622股增加至4,270,736,108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85,181,622元增加至人民币4,270,736,108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6,326.76万元(包含截至2023年4月19日的利息与理财净收益4,312.1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体现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发展要求,促使股东始终坚定支持公司高速发展,最终实现公司与股东共赢的愿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黄立先生、张燕女士、黄晟先生、丁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文灏先生、张慧德女士、郭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慧德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立先生,1963年6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曾荣获“国防科技工业协作配套先进个人”、第六届“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市2003--2004年度“优秀创业企业家”、2009年第十六届湖北省“优秀企业家(金牛奖)”、2011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大中青年科技型企业家”、2013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14年获得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2015年武汉市“黄鹤英才”企业家、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2016年“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2017年获湖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资智回汉杰出校友”、2018年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8年中国民营经济40年风云人物、2018年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2019年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19中国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十四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专家、2019“杰出楚商”称号、202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1年荣获“杰出楚商”称号、“湖北省特级专家”荣誉称号、湖北省杰出人才奖、2022年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光谷卓越企业家称号。曾任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研发部高级工程师、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应用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武汉中兴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黄立先生是本公司创始人,是公司红外热像仪专有技术的主要研发者,现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7.10%的股份,持股数890,268,750股,同时亦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9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与董事黄晟先生为父子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黄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燕女士,1981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武汉大学博士在读,正高级经济师。2002年武汉大学毕业加入高德红外,历任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因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出色表现,连续两年入选福布斯杂志评出的“中国杰出商界女性100人”,2021年其参与的《高性能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张燕女士持有公司0.06%的股份,持股数为2,108,53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燕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黄晟先生,1989年4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任武汉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武汉市政协委员。2013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3年荣获“光谷工匠企业家”荣誉称号。2016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北京前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武汉产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黄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3%的股份。黄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之子,与黄立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丁琳先生,1974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并购部主管、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部主管、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9年创立锦沄商汇国际证券,担任行政总裁,2021年创立翊景基金,现任翊景基金管理合伙人,并兼任荣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委员)。丁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丁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文灏先生,1961年4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退休教师。公开发表多篇论文、出版教材多部,曾参与多个国家级项目,主持开发多个国际重大项目。荣获1989年年度航天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0年度地矿部科技进步奖四等奖、1995年度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特等奖、1996年度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等荣誉。曾任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系主任、
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教授,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文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文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文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慧德女士,1964年4月生,管理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省财政厅会计电算化委员会委员、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教师。国税和地税的“会计电算化查账技巧”主讲教师,长期从事会计电算化、ERP会计信息系统的教学研究及实际运用。1985年湖北财经学院毕业留校任教;2005年9月—2008年12月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曾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博森匠艺家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双喻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桂林市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慧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慧德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慧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郭东先生,1980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深圳市大成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9月至今任西藏涌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现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郭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