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2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1.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4)人 |
11.01 | 非独立董事黄立 | √ |
11.02 | 非独立董事张燕 | √ |
11.03 | 非独立董事黄晟 | √ |
11.04 | 非独立董事丁琳 | √ |
12.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12.01 | 独立董事文灏 | √ |
12.02 | 独立董事张慧德 | √ |
12.03 | 独立董事郭东 | √ |
13.00 |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1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林 | √ |
1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易爱清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1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投票,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
“高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1.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4)人 | |
11.01 | 非独立董事黄立 | √ | |
11.02 | 非独立董事张燕 | √ | |
11.03 | 非独立董事黄晟 | √ | |
11.04 | 非独立董事丁琳 | √ | |
12.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12.01 | 独立董事文灏 | √ | |
12.02 | 独立董事张慧德 | √ | |
12.03 | 独立董事郭东 | √ | |
13.00 |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
1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林 | √ | |
1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易爱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