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_公司公告_高德红外: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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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表决结果:监事会主席孙林先生、监事易爱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李勋龙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监事会主席孙林先生、监事易爱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李勋龙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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