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董事沈锡强先生、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日常运营需要,需与控股股东沈锡强先生持股的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发生酒店服务交易。经确认,2024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709.01万元。根据上年实际发生情况和2025年度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新雅酒店 | 酒店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800.00 | 0.11% |
合计 | 800.00 | 0.11%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度发生金额(万元) | 占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新雅酒店 | 酒店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709.01 | 0.1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沈锡强 | 租赁房屋【注】 | 参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 582.35 | 0.08% |
注: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沈锡强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向其租赁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21号的1号楼3-7层及4号楼,租赁面积合计为4560.5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2,911.7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宜兴新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雅酒店”)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2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歌舞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茶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家宴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沈锡强 | 50.00 |
2 | 窦晓云 | 50.00 |
合计 | 100.00 |
2、关联关系
新雅酒店股东沈锡强先生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因此新雅酒店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新雅酒店总资产353.08万元,净资产-552.56万元,营业收入1020.35万元,净利润-150.66万元。
4、新雅酒店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新雅酒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雅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新雅酒店累计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9.92万元。
六、相关意见
1、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名,经认真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预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真实性及商业实质,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对手方诚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
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预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行为,交易过程中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