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002407)_公司公告_多氟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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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文”),“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解释18号文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同时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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