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761号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5月4日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00万元,扣除应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20.00万元后,于2010年5月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9,980.00万元;另扣减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718.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61.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费用894.8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894.85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56.65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2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320,8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656.64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509号《验资报告》。
(二)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专户支出96.5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6.35万元,手续费支出0.1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765.51 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53.28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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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连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四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炊具”)于2010年8月11日连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连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两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连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连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电器”)对湖北爱仕达炊具实施整体吸收合并,该事项已于2018年1月6日完成。原湖北爱仕达炊具募投项目“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由湖北爱仕达电器承接。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连同湖北爱仕达电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责任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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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 1207041129200173485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187,257.9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 19-92510104001618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74,976.9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 375358361308(原账号:840012235708094001)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20,591,408.1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 57190467331078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6,234,634.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 181202512920015888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29.2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204070029300029969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7.0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 | 19-330201040066677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444,451.32 |
合计 | 27,532,764.77 |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 19-925101040161885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 122,254.99 |
合计 | 122,254.99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0年11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新增 650 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年新增 650 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变更为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
2、2012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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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 、“年增1000 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东厂”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的公司新厂区”。
3、2017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炊具实施整体吸收合并。2018年1月,湖北爱仕达电器取得了安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至此吸收合并工作已经完成。因湖北爱仕达炊具已注销,故湖北爱仕达炊具承建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将由湖北爱仕达电器承接。“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炊具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该事项已经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 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的土地项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发展用地的议案》,公司以超募资金7,800万元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置公司小家电产业园项目用地。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的土地项目金额为4,558.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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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331万元,投资建设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内,拟利用公司原计划“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土地41,511m
(合62.26亩),新增建筑面积23,386 m
;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16,331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包含前期“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土地购买及厂房建设资金2,505.5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锅炊具项目金额为19,197.91万元。
3、 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增280万只小家电建设项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以下简称“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变更为“年新增28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增280万只小家电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2,433万元,其中拟使用“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41.6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施主体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增280万只小家电建设项目金额为4,064.12万元。
4、 超募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的超募资金账户发生手续费支出0.0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和三(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3 年8 月27日,公司与地方政府就原东厂厂区的搬迁事项正式签订协议;2013年9 月18 日收到收储土地补偿及地面建筑物、附属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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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公司将因厂区搬迁而调整实施地点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土地及建筑物投资共计33,796,832.90元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其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6,247,308.00元,“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25,055,568.10元,“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2,493,956.80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9,289.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6,784.6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121.39【注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4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2)/(1)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 改性铁锅项目 | 否 | 15,314.00 | 15,314.00 | 15,421.79 | 100.70 | 2012年6月30日 | -258.80 | 否 | 否 | |
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 | 是 | 14,266.00 | 14,266.00 | 16,493.35 | 115.61 | 2021年12月31日 | 195.95 | 否 | 否 | |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 | 是 | 16,412.00 | 16,412.00 | 16,733.75 | 101.96 | 2016年6月30日 | -899.88 | 否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 是 | 2,936.00 | 2,936.00 | 1,398.82 | 47.64 | 尚未全部完成 | 不适用 | 否 | ||
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751.00 | 4,751.00 | 96.35 | 4,720.12 | 99.35 | 尚未全部完成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否 | 30,132.89 | 30,132.89 | 30,132.89 | 100.00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3,811.89 | 83,811.89 | 96.35 | 84,900.72 | 101.30 | -962.7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 | 是 | 16,331.00 | 16,331.00 | 19,197.91 | 117.56 | 2021年12月31日 | 940.51 | 否 | 否 | |
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 | 是 | 7,800.00 | 4,558.64 | 4,558.64 | 100.00 | 该项目已终止,变更募投项目为“新增 280 万只小家电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否 | ||
年新增28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 | 否 | 4,041.61 | 4,064.12 | 100.56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30,400.00 | 30,400.00 | 30,400.00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4,531.00 | 55,331.25 | 58,220.67 | 105.22 | 940.51 | |||||
合计 | 138,342.89 | 139,143.14 | 96.35 | 143,121.39 | 102.86 | -22.2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 “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原项目用地位于浙江省温岭市“退二进三”(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规划之中,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实施地点的改变使项目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效益为195.95万元,由于市场销售未达到预计,导致相关产能未得到充分释放,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 |||||||||
②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由于项目用地位于浙江省温岭市“退二进三”(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规划之中,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实施地点的改变使项目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本期尚未全部完成; | ||||||||||
③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系超募项目”,原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温岭市“退二进三”(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规划之中,为此公司于2012 |
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温岭经济开发区学研园区变更为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实施地点的变更影响了项目的建设周期,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效益为940.51万元,由于市场销售未达到预计,导致相关产能未得到充分释放,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 |
④ 由于政府规划变更,“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的另一350亩土地不再转让,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并按照公司项目资金的需求,变更募投项目为“新增 280 万只小家电建设项目”。本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⑤ “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于公司自主品牌国际销售情况低于预期,为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浪费,公司适度地减缓了项目的投资进度; | |
⑥ “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已建成,市场销售未达到预计,导致相关产能未得到充分释放,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 |
⑦“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2016年年初建成,市场销售未达到预期,导致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根据2012年12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将募投项目:“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以及超募项目“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的建设地点由原计划总部厂区(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变更为公司新建厂区(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的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
根据2010年11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将“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由由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变更为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四期实施。同时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的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0年6月2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 共计人民币13,156.60万元,其中“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投资7,874.02万元、“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投资1,485.90万元、 |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投资3,313.13万元、“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投资456.36万元、“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207.19万元; | |
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10年7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以募集资金13,156.60万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八)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和三、(九)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2017年10月,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并由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承继原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实施的“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该事项已经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实施的“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锅、改性铁锅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数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募投项目的利润总额。注5: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实施的“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数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利润总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 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 |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 | 16,412.00 | 16,733.75 | 101.96 | 2016年6月30日 | -899.88 | 否 | 否 | |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 |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 | 16,331.00 | 19,197.91 | 117.56 | 2021年12月31日 | 940.51 | 否 | 否 | |
年新增28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 项目 | 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 | 4,041.61 | 4,064.12 | 100.56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6,784.61 | 39,995.78 | 108.73 | 40.6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① 小家电项目生产经营所需的大量配件由供应商提供,外协配套的厂家多,管理难度大,产业积聚效应明显。公司原定的项目实施地点浙江温岭距离主要的外协配套厂家积聚地杭州、宁波相对较远,采购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嘉善距离上海、杭州、南京等华东主要城市距离更近,靠近销售市场,物流运输成本更低,有利于未来公司借由炊具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丰富的客户资源积极拓展小家电的国内外市场的发展战略;同时,毗邻上海、杭州的嘉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便于公司外部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经公司反复调研,充分论证,决定变更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实施主体也作出调整。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 |
列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由由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变更为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四期实施。同时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6,412.00万元,占募集资金的14.55%。 ② 原募投项目“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计划分别购买一块300亩土地及一块 350亩土地,合计650亩。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上述300亩土地,另一350亩土地因当地政府规划变更不再转让。鉴于目前土地购置已无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并按照公司项目资金的需求,变更募投项目为“新增 280 万只小家电建设项目”。本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2016年年初建成,市场销售未达到预期,导致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② “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 原项目用地位于浙江省温岭市“退二进三”(退出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规划之中,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变更为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聚集区,实施地点的改变使项目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效益为940.51元,由于市场销售未达到预计,导致相关产能未得到充分释放,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③ 受小家电市场销售未达到预期影响,公司适度地减缓了“新增 280 万只小家电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温岭变更到嘉善,由于实施地点的变更,该项目原先投入的募集资金3,400.81万元中有2,505.56万元土地及厂房款变更至年增1,000万口新型不粘炊具项目,剩余895.25万元的投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补足。注2: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二次监事会,拟终止实施“在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区购买小家电项目发展用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41.61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年新增28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