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8,160.78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
767.25万股,认购价格为10.636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2017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1款和第2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2018-2020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4000万元和8000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承诺净利润 | 实现金额 | 差额 |
2018年 | 1,500 | -156.14 | -1,656.14 |
2019年 | 4,000 | -224.64 | -4,224.64 |
2020年 | 8,000 | 1,499.40 | -6,500.60 |
合计 | 13,500 | 1,118.62 | -12,381.38 |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年5月13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20%股权。
2021年6月16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20%股权。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朱立洲签署《债权质押协议》,协议中约定朱立洲将其直接拥有的应收江宸智能债权2,870万元及间接拥有的应收江宸智能债权1,100万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保障。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2017年9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2018年12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20%股权。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12,358.21万元,朱立洲的股权回购义务已履行完毕。近日,公司已与朱立洲、项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本次股权转让已顺利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江宸智能的股权。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