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钿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俊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691,553,131.74 | 2,280,819,248.41 | 18.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876,587.31 | 33,542,743.27 | 3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885,306.32 | 17,694,953.87 | 74.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5,159,699.55 | -197,439,135.41 | 34.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 | 0.62% | 增加0.3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215,410,342.14 | 8,134,722,153.89 | -1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465,903,699.91 | 4,420,919,099.55 | 1.0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0,213.2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21,159.65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6,685.6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852,495.8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90,238.4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68,608.40 | - |
合计 | 13,991,280.9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8,6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78% | 327,436,235 | 0 | 质押 | 65,350,000 |
陈钿隆 | 境内自然人 | 2.03% | 35,392,882 | 26,544,661 | - | - |
祝卫东 | 境内自然人 | 0.98% | 17,169,195 | 17,169,195 | 质押 | 17,169,195 |
冻结 | 17,169,195 | |||||
何滨 | 境内自然人 | 0.95% | 16,574,501 | 12,430,876 | - | - |
万国鹏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1,210,445 | 0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1% | 8,951,200 | 0 | - | - |
张源 | 境内自然人 | 0.50% | 8,656,700 | 0 | - | -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7% | 6,498,888 | 0 | - | - |
张驰 | 境内自然人 | 0.33% | 5,681,500 | 0 | - | - |
龙海祥 | 境内自然人 | 0.22% | 3,912,612 | 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7,436,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27,436,235 | |||
万国鹏 | 11,210,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10,44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95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51,200 |
陈钿隆 | 8,848,221 | 人民币普通股 | 8,848,221 |
张源 | 8,65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56,700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498,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6,498,888 |
张驰 | 5,68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1,500 |
何滨 | 4,143,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3,625 |
龙海祥 | 3,912,6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912,612 |
秦夕中 | 3,85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8,8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万国鹏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210,445股;秦夕中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858,8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增幅 | 变动原因 |
短期借款 | 520,243,574.41 | 337,882,370.42 | 53.97% | 主要系本期增加部份银行流动贷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98,070,740.00 | 193,532,908.80 | -49.33% | 主要系本期部份支付方式转变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3,592,113.97 | 134,471,592.64 | -75.02% | 主要系支付员工上年度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67,090,672.04 | 93,651,795.66 | -28.36% | 主要系支付员工上年度奖金个税所致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增幅 | 变动原因 |
投资收益 | -6,598,298.15 | 8,638,260.00 | -176.38% | 主要系参股公司股权变动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1,624,055.15 | 354,307.18 | 3180.78% | 主要系依合同约定没收违约金1,125万元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5,168.54 | -521,415,392.04 | -101.86% | 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899,818.65 | -6,914,862.11 | -1038.56% | 主要系上年度大量使用应付票据,减少流动资金需求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祝卫东 | -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按照其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若祝卫东出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则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能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 | 2015年1月15日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执行中 |
祝卫东 | - | 经本次交易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补偿期为2013年、2014年、2015年,若无法于2013 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交易,则盈利补偿期相应顺延为2014年、2015年、2016年。交易对方对于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目标公司于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720万元、6,500万元、7,500万元、8,400万元。省广股份在上述四个年度每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 2013年11月20日 | 自2018年12月18日止 | 承诺未履行 |
人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为限按照交易前持有标的资产的相对股权比例各自承担补偿责任,补偿方式以股份补偿为优先,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在上海雅润盈利补偿期最后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则祝卫东应向公司另行补偿,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发行价格。认购股份总数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补偿。 | |||||
祝卫东 | - | 祝卫东出具了《祝卫东与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目前经营的广告业务均是通过雅润文化(包括其子公司,下同)进行的,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直接从事与省广股份及雅润文化现有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省广股份或雅润文化存在相同或类似主营业务的 | 2013年1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执行中 |
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省广股份、雅润文化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省广股份及雅润文化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 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雅润文化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雅润文化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省广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若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省广股份或雅润文化造成的一切损失,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自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在省广股份或雅润文化任职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书华(已离职)、陈钿隆、丁邦清(已离 | -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 | 2010年5月6日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任期间 | 严格执行中 |
职)、康安卓(已离职)、李崇宇(已离职)、郝建平(已离职)、夏跃(已离职)、何滨、沙宗义(已离职); |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企业没有从事与省广股份目前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企业今后均不从事或投资与省广股份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3、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省广股份的全部损失。 | 2010年5月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执行中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 | -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投资于与省广股份目前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人今后不投资与省广股份的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3、如 | 2010年5月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执行中 |
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之行为并赔偿省广股份的全部损失。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针对公司原子公司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所涉及的需补偿承诺方祝卫东进行股份补偿事项,根据业绩补偿协议,补偿承诺方祝卫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需要以1元的价格被公司回购后进行注销予以补偿标的资产的减值。但由于补偿承诺方祝卫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冻结,在质押和司法冻结未被解除的情况下,该部分股份暂时无法被注销。公司已于2018年3月委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采取司法途径来维护公司在资产减值补偿事宜中的相关合法权益。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受理,该案已于2019年4月在广州中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该案于2019年9月在广州中院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10月收到广州中院针对本案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因祝卫东逾期未履行上述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相关义务,广州中院已于2020年1月立案执行。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祝卫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祝卫东仍负有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公司发现被执行人祝卫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广州中院申请恢复执行。目前祝卫东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被广州中院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和寻找被执行人祝卫东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和线索,积极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3号),公司向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4,893,961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39,259,930.38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公司应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承销费合计35,588,899.86元,此外公司的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200,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费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2,202,471,090.52元,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030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1783.1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790.91万元(含利息收入)。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7,500 | -- | 8,500 | 4,708.14 | 增长 | 59.30% | -- | 80.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3 | -- | 0.049 | 0.027 | 增长 | 59.30% | -- | 80.54%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随着疫情影响的降低,广告市场的回暖,公司积极主动把握市场时机,开拓优质客户,2021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47,600 | 46,5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860 | 860 | 0 |
合计 | 53,460 | 47,36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 | 受托 | 产品类 | 金额 | 资金 | 起始 | 终止 | 资金 | 报酬 | 参考 | 预期 | 报告 | 报告 | 计提 | 是否 | 未来 | 事项 |
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型 | 来源 | 日期 | 日期 | 投向 | 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收益(如有 | 期实际损益金额 | 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经过法定程序 | 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银行 | 保本 | 1,9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12月11日 | 2021年06月15日 |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 | 市场价格 | 3.40% | - | 0 | 理财未到期 | 0 | 是 |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用于保本理财合理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 | 无 |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银行 | 保本 | 2,6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12月11日 | 2021年06月15日 |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 | 市场价格 | 3.40% | - | 0 | 理财未到期 | 0 | 是 |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 | 无 |
用于保本理财合理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 | ||||||||||||||||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银行 | 保本 | 35,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12月11日 | 2021年06月15日 |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 | 市场价格 | 3.40% | - | 0 | 理财未到期 | 0 | 是 |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用于保本理财合理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 | 无 |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银行 | 保本 | 7,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0年12月11日 | 2021年06月22日 |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 | 市场价格 | 3.40% | - | 0 | 理财未到期 | 0 | 是 |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无 |
款、大额可转让定期 | 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用于保本理财合理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 | |||||||||||||||
招商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 银行 | 保本 | 180 | 自有资金 | 2020年06月15日 | 2021年06月14日 |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 | 市场价格 | 2.56% | - | 0 | 理财未到期 | 0 | 是 | 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周转情况及确保资金安全情况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是否委托进行保本理财。 | 无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 银行 | 保本 | 680 | 自有资金 | 2020年06月24日 | 2021年06月23日 | 于各类银行存款、拆放同业、银 | 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每日计算 | 2.03% | - | 0 | 理财未到期 | 0 | 是 | 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周转情况 | 无 |
前山支行 | 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资产,以及货币市场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资产为标的的资管产品等其它符合监管要 | 收益。 | 及确保资金安全情况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是否委托进行保本理财。 |
求的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不低于产品净资产的 5%。 | ||||||||||||||
合计 | 47,360 | -- | -- | -- | -- | -- | -- | -- | 0 | -- | 0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21年1月1日- 2021年3月31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文件。 |
2021年1月1日- 2021年3月3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