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四)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黄昇民 梁彤缨 梁丹妮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