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胡镇南主席召集,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票结果: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