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各项活动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集会议六次,具体如下:
序号 | 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通过的议案情况 | 披露媒体名称 | 披露日期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3月3日 | 1、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2年3月5日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2年4月26日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5月26日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2年5月27日 |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5 | 第五届监九次会议 | 2022年8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未发现信息披露方面的重大缺陷。
5、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6、投资理财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7、利润分配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报告期内
未出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9、再融资事项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4)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效应,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赵继增先生,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