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_公司公告_北京利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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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3]第2-00358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253,433.4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296,671.59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829,667.16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642,818,711.14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2,285,715.57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 元(含税),共计40,476,688.5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81,809,027.04元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2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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