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_公司公告_北京利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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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0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洛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公司与赵继增先生签订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赵继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编制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

益情况编制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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