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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各项活动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集会议七次,具体如下:
序号 | 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通过的议案情况 | 披露媒体名称 | 披露日期 |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3月4日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5日 |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20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21日 |
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4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7月26日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27日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8月12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13日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8月16日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17日 |
7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 年 8 月 19 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 年 10 月 22 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未发现信息披露方面的重大缺陷。
5、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6、投资理财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7、利润分配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9、再融资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0、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3月17日,监事会对变更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审议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变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