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_公司公告_北京利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北京利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利尔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融合公司发展与优秀人才的成长,完善利益共享及相应的约束机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制订《北京利尔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相应的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赵伟、颜浩、郭鑫、何枫、高耸、刘雷、任林回避表决。

《北京利尔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利尔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北京利尔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赵伟、颜浩、郭鑫、何枫、高耸、刘雷、任林回避表决。《北京利尔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本员工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赵伟、颜浩、郭鑫、何枫、高耸、刘雷、任林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