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