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37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2月11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目前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2025年5月9日,宜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15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增持金额合计 37,090,337.93元。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号),公司控股股东宜发展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2月11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宜发展出具的《关于增持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宜发展在本增持
计划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宜发展
2、计划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前,宜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14,668,320股,持股比例为24.17%。
3、计划增持主体宜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4、计划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宜发展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2月11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须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非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锁定安排及相关承诺:宜发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宜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15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增持金额为37,090,337.93元。
截至2025年5月9日,宜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22,818,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0%。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宜发展 | 228,708,436 | 17.57 | 236,858,856 | 18.20 |
宜发展一致行动人 | 85,959,884 | 6.60 | 85,959,884 | 6.60 |
合计 | 314,668,320 | 24.17 | 322,818,740 | 24.80 |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宜发展出具的《关于增持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