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3-00060号),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81,784.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9,159,959.9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141,744.38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302,030.0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941,446.36元。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8,981,784.48 | -145,222,260.21 | 22,842,684.9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8,141,744.3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8,941,446.3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3,787,119.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
第3-00060号);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