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5 月 30 日上午 8: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5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尧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废止原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 订 后 的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 2012 年 5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山东证监局《关于转发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证监发【2012】18 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人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董事会定于2012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12年5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31 日 附件: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序号 原章程 修改后章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 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 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出发生时,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连续性和稳定性;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开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 1 东配售股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 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 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 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 份; 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 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求和盈利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的,应当在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