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4 月 14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文菊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泸州丽鹏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可全面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年产 3 亿只高档铝防伪瓶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及以节余募集资金实施的“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新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2012年4月2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