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12)汇所综字第7-017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丽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丽鹏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丽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丽鹏公司编制的《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丽鹏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青岛市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238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3.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4,415,386.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884,613.45 元。本公司于 2010 年3 月 11 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0]汇所验字第 7-0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 2010 年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 2010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 601.54 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840.00 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净额为 30,290.00 万元。公司已将6,015,386.55 元及相应的利息 39,464.28 元共计 6,054,850.83 元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0 年使用募集资金 21,430.76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6.30 万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698.34 万元,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7.14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129.1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77.39 万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38.2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在 2010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签订了《山 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 5 月 13 日大冶市劲鹏 制盖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支 行签订了《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 15-386101040031585 募集资金专户 18,786.66 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牟平区支行 1606021019200034733 募集资金专户 4,364,071.5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29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98.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129.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 项目达到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末投资 本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