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事项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1)第 000469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监事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的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田洪雷 | 耿驰骋 | 沈祁钰 |
2021年 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