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7丽鹏G1 债券代码:112623.SZ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1年
声 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东兴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5月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批准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向股东配售安排、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关于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和偿债保障措施等事项。
(三)2017年10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86号文)
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四)发行人于2017年12月1日成功发行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丽鹏G1”,债券代码“112623”)。本期基础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超额配售1.50亿元,期限为5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五)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7丽鹏G1”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
记期内(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6日,仅限交易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17丽鹏G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0年12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丽鹏G1”在回售登记期内回售数量1,998,920张,回售金额199,892,000元。
根据《“17丽鹏G1”回售结果公告》、《“17丽鹏G1”债券转售实施进度公
告》及《“17丽鹏G1”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发行人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29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转售实施完毕后,公司已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对于未转售的债券份额8,920张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17丽鹏G1”剩余托管数量为2,491,080张。
二、重大事项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资信确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调整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17丽鹏G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认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从事防伪瓶盖生产销售以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上市公司。跟踪期内,公司定向增发完成,资本实力得到提升;并获股东方在融资增信、资金拆借及资本注入等方面的支持。同时联合资信也关注到,政策及市场环境影响下部分园林板块PPP项目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公司园林绿化业务持续性较弱;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整体债务规模有所下降,债务结构得以改善,但短期偿债压力仍较大、偿债指标仍表现较差且资产受限比例仍较高,公司加大应收类款项催收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应收类款项规模仍较大,且回收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和存在未决诉讼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随去杠杆等相关政策力度逐步加大,商业银行信用收紧,资金需求相对较高的工程类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公司调整园林业务板块经营发展策略,收缩位于西南地区业务规模,园林绿化业务持续放缓项目施工进度,项目承接量持续下降。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主业影响很大,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明显,盈利水平下降,2021年一季度能力水平有所改善,后续盈利水平仍需持续关注。此外,公司短期偿债压力仍较大,偿债指标仍表现较差且资产受限比例较高,对公司资产流动性和再融资能力形成不利影响。跟踪期内,公司通过协商以及诉讼途径解决历史拖欠工程款,但项目业主方地方政府财政实力一般,公司应收类款项回收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联合资信对公司的展望为负面。
“17丽鹏G1”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高新投担保实力极强,其担保有效提升了“17丽鹏G1”本息偿付的安全性。
三、风险提示
东兴证券作为上述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对发行人本次评级下调事项表示关注,并就此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东兴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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