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现对该公告进行补充,补充后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52)。具体补充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补充前:由乙方负责融资、投入资金,并参与项目管理,甲方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并移交给发包方。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要,乙方保证投入的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补充后:由乙方负责融资、投入资金,并参与项目管理,甲方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并移交给发包方。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要,乙方保证投入的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乙方按年化12%计取本项目投资回报。按甲方与发包人办理的工程结算总价的15%,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管理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补充前: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补充后:
3、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张文全不存在作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
记录,亦未涉及债务诉讼或仲裁事项,且已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华宇园林足额支付2,600万元款项,具备履约能力。
4、张文全与湖南铁工因本项目达成合作关系,张文全负责提供项目资金,除此之外,二者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且合同中亦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说明。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补充前:1、丙方代甲方分批次向乙方偿还本金2,600万元。如丙方在约定期限内代甲方向乙方足额偿还了本金2,600万元,则乙方同意免除甲方欠乙方的投资回报、工程管理费和违约金等其它费用;否则,甲、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按双方《投资建设管理协议》约定执行。
补充后:1、丙方代甲方分批次向乙方偿还本金2,600万元。如丙方在约定期限内代甲方向乙方足额偿还了本金2,600万元,则乙方同意免除甲方欠乙方的投资回报、工程管理费和违约金等其它费用共计2,677.76万元;否则,甲、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按双方《投资建设管理协议》约定执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补充前:本次签署的关于免除交易对方应付的投资回报、工程管理费的约定减少公司2020年度损益约2,400万元,但能加快公司应收款项回收,增加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补充后:本次签署的关于免除交易对方应付的投资回报、工程管理费的约定减少公司2020年度损益约2,400万元,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协议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款项回收,增加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